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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置
关于认真做好水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批转《甘南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国有林场“四险”和职工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国有产权转让企业职工安置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南宁市企业富余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信托投资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直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试行办法
关于印发《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操作与职工安置程序》的通知
江苏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的决定
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企业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费及内债计算支付等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实行天然林禁伐后林场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转发市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政法机关撤销和移交企业职工安置意见的函
鞍山市国有企业富余和失业职工安置若干规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陕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
福建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广东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重庆市贯彻《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
广州市改组转制企业职工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中有关职工辞职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批复
贵州省实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办法
山东省实施《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办法
河北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江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山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吉林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办法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做好关停并转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商业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做好军队精简整编编余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停缓建项目和关停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试行规定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问题解答(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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